至宝三鞭丸(0.2克×24粒×2板/盒)

[药品名称]

通用名称:至宝三鞭丸

汉语拼音: Zhibao Sanbian Wan

[成份]鹿鞭 海狗鞭 狗鞭 蛤蚧 海马 鹿茸 人参 肉桂 沉香 龙骨 阳起石 覆盆子 补骨脂(炒)桑螵蛸(炒)菟丝子(蒸)远志 炙淫羊藿 蛇床子 牛膝 花椒(炒)

[性状]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丸;气辛香,味甘、微苦。

[功能主治]补血生精,健脑补肾。用于体质虚弱,神经衰弱,腰背酸痛,用脑过度,贫血头晕,惊悸健忘,自汗虚汗,畏寒失眠,面色苍白,气虚食减。

[规格]浓缩丸每粒重0.2克

[用法用量] 口服,浓缩丸一次8粒。早饭前或临睡前用温开水送服。

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

[禁忌] 孕妇禁用。

[注意事项]

1.忌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凡阴虚阳亢,血分有热,胃火炽盛,肺有痰热,外感热病者慎服。

3.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、五灵脂、皂荚或其制剂;不宜喝茶和吃萝卜,以免影响药效。

4.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.本品宜饭前服用。
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
7.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,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。
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[贮藏]密闭,防潮。

[包装]PVC及镀铝锡箔;0.2×24粒×2/盒。

[有效期]36个月

[执行标准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》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六册WS3-B-3047-98

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Z37021005

[说明书修订日期]

[生产企业]

企业名称: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

生产地址: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

注册地址: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

邮政编码:264000

电话号码:电话:0535—6247664    6245570 免费咨询电话:800-860-21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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